您好想问一下这个噪音超过法定数值是指一个时段内的平均值还是最高值,还是某个持续施工时间内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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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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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施工时间为早上6时至晚上10时。建筑施工过程中,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噪音不得大于70分贝,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噪音不得大于55分贝。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如果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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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噪声标准:
1、土石方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7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2、打桩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3、结构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70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
4、装修阶段昼间噪声限值是65分贝,夜间噪声限值是55分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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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