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购要约的内容

公司并购
2022-12-02 19:50: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约中关于收购方式可以写明:
    1、要约收购的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
    3、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第九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收购要约公平、合理;
    2、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
    3、要约收购的其他适用条件。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下:
    1、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
    2、发出全面要约并进行披露;
    3、终止上市;
    4、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股票更换;
    5、予以报告。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者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根据委托进行尽职调查,对本次收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对以下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发表明确意见:
    (一)收购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二)收购人的实力及本次收购对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三)收购人是否存在利用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者由被收购公司为本次收购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