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2 19: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是集体所有制的一种类型,其本质是合作制而不是股份制。现如今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多由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股份制适用于任何企业,而股份合作制一般适用的是小型企业。并且股份制是资本的结合,而股份合作制是资本和劳务的结合,实行的是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1、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某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它既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也不同于合作制企业和合伙企业,它是以劳动合作为基础,吸收了一些股份制的作法,使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是我国合作经济的新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股份制经济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股份制经济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不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有所有制性质划归经济类型。


      虽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登记注册,但由一个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股东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暂按其股东的所有制性质划归经济类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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