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债务的计算方式是,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用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债务可由公司的会计人员或者专业的会计机构,依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来核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