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2 20:3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赔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赔偿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赔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赔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拆迁补偿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如果该拆迁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的,其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拆迁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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