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公司税务
2022-12-02 20:3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此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税费是指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优惠政策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政策二:《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政策三:《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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