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级伤残,浙江宁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2 20:48: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鉴定标准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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