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反担保和再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2-12-02 20: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反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在于: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而担保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当事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反担保的意义: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
    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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