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反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
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