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关前妻起诉探视权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什么

子女抚养
2022-12-02 21:0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视权起诉需提供如下法定材料:
    (1)可以证明主体身份的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民事起诉状;
    (3)探视权起诉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法律知识有: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如果不履行协助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起诉时需要如下证据
    1、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
    2、证明探望权的证据。例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
    且前述文书应当已经生效;
    3、证明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例如,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存在阻挠、逃避行为,或教唆子女拒绝探望的聊天记录、录音等材料;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