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对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会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才惨进行清偿,只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才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当
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商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