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离婚,有一女8岁,双胞胎儿子6岁,离婚时候女儿3岁,儿子10个月,离婚协议,三个孩子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出抚养费,事后男方后悔,双胞胎被男方带走在男方家生活,女方有探望过,每年会接走几次陪孩子,期间,男方没有管过女儿,也没有探望过,现已离婚5年,女方再婚,男方得知,其母亲辱骂我,不让我见孩子,女方要求抚养双胞胎儿子也不让,男方说要起诉,让女方补偿这几年抚养费,还有以后的抚养费,若男方起诉,和女方打官司,女方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利吗?

刑事拘留
2022-12-02 22: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可以与对方协商然后签订抚养协议来获得孩子抚养权,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获得抚养权。去法院起诉,需要有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这样才会更容易获得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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