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
2022-12-02 22: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为:
    1、若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 拆迁行政起诉状可以写明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起诉拆迁的案由;诉讼请求事项;拆迁纠纷的事实和证据理由;本案诉讼费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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