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是工伤,现在病情不稳定,我想到合肥去看病,不知道可以吗?

工伤索赔
2022-12-02 23: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后未出结果前,有需要住院情况的,能申请再次住院,但是确实是需要住院的情况才可以申请住院,如果医生说不需要住院的,那么则不能申请住院。所以还是要看病情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申请住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劳动者可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范围内的,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就医流程: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辖区内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2、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3、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到所住医院的工伤办或医保办进行登记。
    4、参保单位长期在行辖区以外开展工作的,可选择工作地一至二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工伤职工就医医院,并参照以上就医程序执行。
    5、医疗费用由单位垫付,医疗结束后,用人单位凭下列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