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的借条但是钱打给担保人了,借钱的人现在找要钱我要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2-12-03 02:2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欠债不还的,作为担保人,应该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借条签署不明确,认定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办法是,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就是借款人;而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就是担保人,担保人是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者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作为担保人,借款人换不上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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