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期初未缴税额怎么理解

公司税务
2022-12-03 03: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按法律规定办理
  • 期初未缴税额应作以下理解:即纳税义务人上个月应交未交的税款。“期初未缴税额”等于前期“期末未缴税额”加本期收到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预缴税金多征退税。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 期初未缴税额就是上个月应交未交的税款。“期初未缴税额”等于前期“期末未缴税额”加本期收到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预缴税金多征退税。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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