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医保在大连已经转包头三医院,现在想去包头四医院看病,可以吗?

社会保险
2022-12-03 05: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询问合疗管理部门
  • 你好,可以询问报销部门
  • 办理职工医保转诊,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