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
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