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回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
2022-12-03 06:0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回迁安置房买卖协议需要写明: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回迁安置房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等;
    3、房屋价款和支付期限;
    4、办理过户手续的事宜;
    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回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回迁安置房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等;
    3、房屋价款和支付期限;
    4、办理过户手续的事宜;
    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回迁房买卖协议的格式是:第一步先将买卖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填好,第二步就是约定好房屋的买卖价款,房屋的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第三步就是对约定事项无误后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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