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被车撞倒后导致右股骨颈骨折手术后刚出院??还没有算后续医疗费我现在花了5万元医药费??请问事故司机要是找我私了??我该要多少钱??算公道??还有就是伤残赔偿 算八级 该是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4-25 03:2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工伤,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车撞人了,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负责对受伤人的医药费。
    1、发生事故后,车主一般都要先行垫付的,承保标的的保险公司在确定责任的情况下有义务进行预赔付,预赔付的金额是一般控制在最终理赔金额的30%左右。
    2、发生了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后,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部门报案,请交通民警裁定事故责任和对伤者的损失赔偿进行调解。
    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是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履行及时报案义务,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赔偿的具体事宜。
    3、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 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出租车的经营者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车司机如果不是出租车的经营者则仅在事故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 1、有明确规定,医院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如是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如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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