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费用规定是:因不服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法院的案件受理费用是10元,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