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人在北京如何才能提取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2-12-03 07: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北京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法律依据:北京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异地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是:
    1、当事人需要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办好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文件;
    3、然后拿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不能用该公积金实行贷款业务。其提取公积金的方法为职工先向单位核实余额,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后,将该证明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如果提交的材料通过的,既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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