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要离婚,房贷没还完,还欠贷款80多万,男方要承担贷款吗

婚姻债务
2022-12-03 07: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对于贷款的处理方式为: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2、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婚内一方贷款离婚不一定是双方一起承担,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贷款,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双方一起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离婚欠的贷款不是一定要共同来还,关键是看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如果仅是一方欠贷,且所欠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贷款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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