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败诉方要给对方律师费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3 07: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败诉一般不需承担对方律师费,但是在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合同明确约定的案件中,当事人存在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律师费一般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其进行诉讼或者非诉所委托的律师的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自己支付,但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按约定承担。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