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这样一个问题:我是外地嫁人上海的、领了结婚证已经快4年了,一直和老公住在55平方老房子里、老房子房产证写的是老公名字,现在我们要动迁了、分了一套新房需要其他办理手续吗

2019-04-25 03:5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法》规定的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 买卖动迁房后,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相关的当事人还有拆迁的开发商首先应该要核对材料数据,只有在确认无误之后,才可以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还有相关的合同、动迁房的总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这些只有等到房管相关部门同意以后,才可以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
    第一步就是要查看委托协议的内容,动迁房的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该要明确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好相关的房产证,同时,开发商或者是代理公司应该要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相关的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的凭证。
    第二步就是缴纳房产证的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还有相关的印花税给开发商。办理好相关的收房入住手续以后,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业主缴纳相关的费用。但是,在交钱之前,还应该要了解一些税费的收缴标准,这样子就可以核实开发商计算是不是正确的。
    交钱之后,相关的人员还应该要保留好相关的收款凭证,这样就可以按照相关的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 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一般来说办房产证是由开发商办。你交齐开发商所需要资料即可。拿以上这些东西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就可以去办理的。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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