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过失行为的条件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