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3 08:1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医疗过失行为的条件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生或护士在医务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客观上因为过失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面对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三十一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 医疗过失行为的含义是指该医疗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却没有履行,导致过失行为的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必须要满足以下4个要件: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行为人具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注意义务;行为人没有履行注意义务。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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