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金额与合同不一致该如何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03 08:2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实际到账的贷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贷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贷款合同中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解决贷款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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