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驳回复审有效证据有哪些

商标
2022-12-03 08:5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驳回复审有效证据包括: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评审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等证据。商标注册复审有严格的标准程序,但这些客观实际的证据是有效的,很难作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驳回复审的有效证据有以下几点:第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第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第三,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四,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是公司)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个人)。复审准备的具体处理有以下几种:第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第二,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第三,企业简介。第四,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第五,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第六,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第七,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第九,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是: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和相关的事实;可以附加证明复审理由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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