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2-03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在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在对方的住所地起诉和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一般情况下,起诉被告人的,是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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