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户擅自拆房屋主体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2-03 10: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户擅自拆房屋主体的可按其租房合同的约定处理。租户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拆房屋主体后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租户构成根本违约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租赁户擅自拆房屋主体的,出租人可要求租赁户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使房屋受到损失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租赁户赔偿损失;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则可按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户擅自拆房屋主体,出租人可以制止租赁户的行为,并且要求租赁户恢复房屋的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