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件因为主体不适格驳回

刑事辩护
2022-12-03 10: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包括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以及双方书面仲裁协议中约定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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