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刑事辩护
2022-12-03 11: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若行为人满足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逮捕: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况包括: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