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债务追讨
2022-12-03 11: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对支付令异议的效力,是指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在法律上的后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异议条件的,支付令失效。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偿付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异议条件的,支付令失效。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偿付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异议是指债务人可以对支付令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经过审查该异议成立,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则自行失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