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权人可不可以处分抵押的房产

抵押担保
2022-12-03 11: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权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且当事人之间未达成延期履行的协议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个人可以抵押房产,只要其抵押的房产产权明晰,属于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范围即可。抵押人抵押房产是指将其有权利处分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的房产。债务人将该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时债权未能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就该房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