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机遗忘被人捡到当时就关机,已报警,手机丢失第三天晚上就通过线索并且找到她,去他家要了两次说明情况,拒不承认,后面自己把手机交给警察,但是我的手机壳,手机屏膜,手机卡都被他扔了,甚至手机里面东西都被刷机了,我的手机价值未达到5000元,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没了,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3 11:18: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手机被偷了,警察抓到人后,当事人发现手机已坏或者手机无法追回的,可以选择赔偿。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捡到手机不归还的,派出所会责令捡到手机者交还失主。当事人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如果失主是遗失手机,且手机价值较大5000元以上,可构成侵占罪,失主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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