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义务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22-12-03 11: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有:
    1、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 以下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
    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目的;
    2、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医务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履行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疗行业的其他注意义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