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生活区发生火灾,损失过万,但是发生火灾时不在现场,烧完后才知道。当时因为消防和派出所的人在,就没有报警,但是现在公司负责人不管不问。请问后期怎么解决?
-
工地失火的,应当依据失火的原因、失火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定性。建筑工地过失引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应认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单位失火由引起火灾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赔偿。若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建筑工地失火依据失火的原因、失火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定性。建筑工地过失引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应认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