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安非法所得罚款一万元,法院会罚我多少钱?

行政处罚
2022-12-03 12: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缴纳罚款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十五日内,去公安机关所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将罚款转汇到公安机关所指定的账户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根据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不同而有所调整,大范围为五万元以上即可立案。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予以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九条第八项
    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
    1、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2、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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