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方法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例如《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等。以现行现行法的规定以及各地方性的规定,一般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如下:
1、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
2、对于仅仅违反法规的,未办相关审批手续的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
3、对于违反法规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
4、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并严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