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合同纠纷连带责任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2-12-03 13:0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纠纷中承担带责任的情况为,借款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是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如果连带责任人的名义签了字,那么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既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偿还,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如果有好几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其履行连带责任也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出借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个或几个就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合同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是: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应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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