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包含:
一、排他许可。即授权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一般许可。即授权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同样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