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5年夏天、跟朋友一起托朋友亲戚找了一份劳务派遣的工作。来之前是不知道的。他告诉我们的是公司里边有人。来了之后一看觉得就不对劲。后来亲戚来了劝了半天。我本来意志就不稳定。然后就把钱交了。 可后来上班之后。和我们一起来的新人都没有收费的。毕竟这不是几百几千的事。 我想找个懂法律的人了解一下。 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2019-04-25 06:2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而且为用工单位搭建了”集天下优才为我用”的平台,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
    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最为有利。而且,对大型公司而言,只用不养,择优而用,可以使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劳务派遣实行了用、管分离,人、编(编制)分离,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单位人”完全变成了“社会人”。
    单位可以获得选人用人自主权,人才可以获得弹性化工作机会。
  • 劳动者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者合同,而且工作15年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另外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求单位以原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以一定的场所、设备、工具和服务性劳动提供某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又称劳务价格或服务收费。 在中国,劳务收费通常按收费性质不同分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性服务收费与行政性服务收费三类。
    经营性收费由服务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主要包括:①交通运输收费,包括铁路、民航、水运、公路、市内公共汽车等客货运输收费;②邮电资费,包括电报、电话收费和信函、包裹邮寄等项收费;③饮食业收费;④服务业收费及修理业收费;⑤文化娱乐收费,包括电影、录像、艺术表演、体育比赛、园林景点和各种游乐场所收费等;⑥旅游收费(见旅游价格);⑦其他,如仓储、租赁、保险、广告收费等。
    事业性收费一般只计算服务成本或弥补事业经费不足部分,主要包括:医疗收费、教育收费、检验检疫收费、科研与技术服务收费、调解服务费、代理费、基础设施使用费、资源使用费等 8类。
    凭借行政管理权收取的手续费称行政性收费。包括注册登记费、证照费和管理费3类。 劳务收费按收费的不同性质和对人民生活的影响程度,分别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劳务收费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十分密切。合理的收费,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消费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服务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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