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出租房屋的时候,书面合同只写了租赁期限的开始时间,没有写租赁结束时间,因为租房子的人不确定要租几个月,那么我们书合同里约定的所有条款是有效的吗?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8日开始,这句话合适吗

租赁合同
2022-12-03 13: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起止时间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租赁合同没有写明何时生效的,自签字完毕即生效。租赁合同没有写明期限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最长期限为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的时间撰写要求是:从租赁的起始时间开始,具体的租赁期限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