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分立所得税处理方法有哪些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03 13:12: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性税务处理: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企业分立税收政策如下:  
    1、财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财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分立可分为新设分立和存续分立,此外,分立的所得税处理可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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