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辩护
2022-12-03 13: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事人可以自诉。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自诉。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以自诉。具体条件为如下两种:第
    一、执行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或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第
    二、人民法院以某人涉嫌该犯罪而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前述两种情况中,都须要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事实,为此,可向公安机关索要不予立案的证明。另外,即使自诉案件获得法院受理,还需要调查、搜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但拒绝履行判决,否则即使获得立案也难以胜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