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3 13: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要约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希望与他人缔结合同并受约束的意思表示;以及要送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构成要约的法定要件是:要约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希望与他人缔结合同并受约束的意思表示;以及要送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