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人合伙投资,当初未签订合伙协议,也未实际参与经营,现在因合伙人决策失误,导致投资亏损,能要回投资款吗?或者减少损失

合伙企业
2022-12-03 13: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界定
  • 得综合实际情形确定
  • 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合伙人撤资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法律依据: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合伙人撤资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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