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役和判刑有哪些区别

2022-12-03 13: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的适用对象、执行场所、期限、法律后果上。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关押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2.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
    3.报酬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4.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5.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 拘役和判刑有以下区别:
    (1)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
    (2)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3)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拘役与有期徒刑都是刑罚中主刑的一种,两者的区别在于
    1、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但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有期徒刑一般是在监狱执行,而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有期徒刑的刑罚比拘役更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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