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的房屋是否能出租

抵押担保
2022-12-03 14:0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房屋可以出租。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因此,抵押期间可以出租抵押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的房子能进行出租。房屋抵押是将房屋作为担保为债务人的债务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但是,已经抵押的房屋并没有法律禁止租赁,所以,房屋抵押后也是可以出租的。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被抵押的房子可以出租,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依法进行出租。房子设定抵押权后,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