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预付款与定金与的区别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3 14: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如下:
    1、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时,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2、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而定金不是;
    3、在出现违约时,定金具有惩罚性,而预付款不具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和预付款之间的区别在于: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
    4、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在于定金可以适用罚则,预付款是不可以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