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配偶与别人有同居的处理是什么

同居
2022-12-03 16: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且有权要求过错方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是:
    1、同居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配偶;
    3、双方当事人并不以公开的夫妻身份对外生活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1、同居的一方有配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两人不以夫妻名义;
    3、两人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法律规定,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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